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数量
因校级青年技能名师项目发动较晚,本次推荐可不限于校级青年技能名师。各院系各推荐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的通知》认定条件等相关要求。
四、申报流程
(一)院系组织推荐。请各院系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4 号)中的认定条件及相关要求,组成推荐组,提出申报人选,形成申报材料,报学校评选。
(二)学校审核与公布。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择优推荐。各院系主任或副主任牵头负责本次省级青年技能名师申报工作,要以此次申报工作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对标对表,不断提升综合素养,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二)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和《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汇总表》,并由所在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按认定条件序号排序形成压缩文件)等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乔长涛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0533-3821927。
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