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选拔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发〔 2018 〕 8 号)《淄博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淄人社发〔2012〕5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淄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学校关于推荐2021年度淄博市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和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淄博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淄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二、推荐数量
各单位每项至少推荐一名符合要求的人选。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申报表》《淄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2021年淄博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申报信息汇总表(模板)》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材料目录);并负责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于9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乔长涛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资格审查。教师工作部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和记名投票表决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名单。
(四)考察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参评条件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
(二)各单位推荐材料要真实,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申报人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不同表格所填内容要相互一致,并有佐证材料。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乔长涛; 联系电话:0533-382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