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聚力学校“双高”建设,实现在发展中升本目标,打造职教高地,发挥名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关于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意见》(淄师政字【2020】29号)和《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淄师政字【2021】18号),为做好校级青年技能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计划
本次拟评选青年技能名师3人。
二、参评条件
按照《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网站-教师工作部网页-政策文件栏。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淄师政字【2021】18号)中规定的评选原则、参评条件及管理要求,积极组织推荐。
(二)请参评人选认真填写《校级青年技能名师申请表》(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乔长涛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0533-3821927。
附件1 《校级教学名师申请表》
教师工作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