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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获“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 时间:2022-06-17 点击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对“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进行了公示,我校人文学院教师张丽萍获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工作17年来,张丽萍老师一直在教学一线以满腔的热情从事语言文字工作。“吟诗诵文心有赏,无惧岁月任渠催”是对她最好的诠释。在教学中,她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热爱与努力使她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参加第二届诵写讲大赛,获诗词讲解大赛大学组三等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朗诵类比赛获二等奖5人次;省级吟诵类比赛获一等奖19人次,三等奖14人次,45名学生在第一、二届全国吟诵大赛中获“优秀传习人”和“网络人气奖”。指导的作品参加现场展演,其优秀作品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公众号、中国孔子网展播。其指导的社团先后两次获省级比赛一、三等奖。

一直以来,学校坚持守正创新、聚力奋进,积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要求,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师范生培养、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与传承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取得诸多成绩。学校多次获山东省经典诵吟“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单位”称号,2021年我校被评为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请成为了中华古诗文吟诵和创作实验高校。不遗余力的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比赛,课题申报和平台建设。

今后,学校将继续深耕传统文化沃土、深研地域文化、诵吟中华诗文、以文化人、播文传道,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服务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文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为新时代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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