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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各院系、处室: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学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院系、处室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迅速部署此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将省、校有关要求层层传达到位,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这次警示教育作为“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确保实效。

二、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各院系、处室要结合“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教师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省教育厅印发的《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师〔2018〕18 号)、《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 号)进行自警自省。

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各院系、处室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同时,要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对易发生师德失范问题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要系统分析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补齐短板,排除隐患。

四、严格压实工作责任

各院系、处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学校纪委、教师工作部要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于 12 月13 日前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与开展情况总结等材料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教师工作部乔长涛。

联系人:乔长涛,  联系电话:0533—3821927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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